2005年1月17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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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妇个人资料“售价”2元
律师表示:医院这种行为侵犯了个人隐私权
郭峰 谢靓 赵新培

  北京的安女士两年前在医院产下一子后,就频频接到推销母婴用品的电话和邮寄的产品宣传册。近两天,她才从一名一直上门送货的推销员口中得知:这些商家是在医院产科花钱买到产妇们的相关详细资料的,一名产妇的资料“售价”2元。

  现象
  安女士说,她是2002年11月在某医院住院生子的,出院后的几个月,几乎每天都会接到推销母婴用品的电话,这些商家对安女士的职业、住址以及孩子的情况了如指掌,而且根据孩子不同的成长期“锲而不舍”地推荐各种商品。此外,各种邮寄宣传册也如雪片般飞来,这让安女士烦不胜烦。
  安女士一直以为商家是凭私人关系向医院了解到自己的资料的,直到前几天,她才从一名经常送货上门的推销员口中得知,是医院将产妇的详细资料“卖”给了商家。该推销员还告诉安女士,一名产妇的详细资料卖价是2块钱,而医院产科会将同一产妇的资料同时卖给不下十个商家。北京很多医院都有这样的“业务”往来。
  在笔者采访中,一位产妇告诉笔者,每一名住院的产妇都会按照医院的要求填写一张“住院表格”,其中就包括家庭住址、联系电话等详细的个人资料。出院后,家里几乎每天都能收到好几个推销员打来的电话。

  调查
  笔者就此调查了北京市内几家医院的妇产科,笔者首先致电安女士生子的那家医院产科,笔者自称是某品牌代理商,想与该医院合作,购买产妇的个人信息,一位负责人立刻表示,医院目前不能与商家建立此类业务关系。
  笔者致电另一家医院的产科,仍以代理商的身份明确表示要购买产妇信息,工作人员立即将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告诉了笔者,该负责人表示不便在电话里透露信息,笔者可以直接到医院产科面谈此事。
  笔者从医院了解到,医护人员在校时,均接受过《医疗保密制度》的教育,每一名接受过正规教育的医务工作人员都知道:将患者的信息和资料出售,是绝对不允许的。

  支招
  邦信阳律师事务所的牟子健律师表示,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反骚扰的相关法条出台,但产妇到医院就医,就与医院构成了一种合同关系,医院有义务对产妇的个人资料保密。医院此举违反了行业规则,根据《民法通则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,安女士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医院,也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商家。安女士若能确认泄露自己资料医院的具体个人,还可以向法院起诉。
  岳成律师事务所的李岫霖律师表示,医院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产妇的个人隐私权,产妇可以凭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商家的骚扰电话记录向法院起诉医院,要求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。